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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本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既是科技界的事情,也是金融界的事情,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
近日,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市场等7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举措,既有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也有增量政策的创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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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科技部副部长邱勇表示,《政策举措》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以科技创新需求侧为牵引,加快破解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难点堵点的一项系统性部署和安排。
提升科技贷款的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
银行保险机构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目前,大中型银行已经在总行和省分行层面都设立了专门的科技金融部门,全国设立科技支行2178家。在产品体系方面,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专业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简单概括为“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其中,“3”是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4”是科技金融4项试点、“5”是发挥5类金融机构各自服务优势。
据了解,科技金融4项试点是为了让科技企业获得更多的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一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已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了3800亿元。二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第三批600亿元试点规模将在近期被批复,三批合计达到2220亿元。三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延长到10年,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80%,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已经全面落地。四是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解决知识产权登记、评估、处置等方面的难题。
为落实好《政策举措》提出的工作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央行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提升科技贷款的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建设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培育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据了解,央行已经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由5000亿元提升到8000亿元,同时下调再贷款利率,由1.75%下调到1.5%,其目的还是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创新和设备更新提供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贷款支持。此外,还将加强科技型企业跨境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
郭武平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三项建设”,抓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即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
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
资本市场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重要渠道。《政策举措》在资本市场方面有两大亮点,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机制,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企业创新成长提供更加适配、更加包容的制度支撑;二是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2024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出台了“科创板八条”“科技十六条”“并购六条”,还有《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生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金融链加快深度融合。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在发布会上表示,“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的条件更加包容适配。我们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精简优化发行条件,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为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表决权企业都开辟了上市路径。比如,科创板设置了五套上市标准,其中有四套都不要求企业盈利。所以,一批优质龙头科技企业成功登陆了A股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为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证监会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可操作可落地的支持举措。比如,在更好统筹发挥各板块支持科技企业的功能方面。资本市场的各板块是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科创板继续发挥“试验田”的作用,坚持“硬科技”的定位;创业板围绕“三创四新”,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共同覆盖各类型和各个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严伯进举例说,继续发挥好创新试点相关制度的功能,支持优质的红筹科技企业回归境内上市;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的包容度。在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方面,优化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相关的“反向挂钩”的政策,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的发展,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扩大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促进“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
值得一提的是,为提升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的适配性,央行会同证监会、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朱鹤新在会上介绍,目前进展比较顺利,现在已经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在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超过了2500亿元。
他认为,债券市场“科技板”实际上是解决股权结构在“募投管退”当中最前端的“募”的问题。股权投资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但股权投资机构本身是轻资产的,长投资周期的,靠自身发债融资期限较短,且融资成本较高。
朱鹤新指出,通过“科技板”,可以为股权机构解决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债券市场“科技板”还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此外,为激励创投行业提升服务能力,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将重点支持排名靠前、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