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 建议参考公司4月3日对相关问题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上海能源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
作者:小微
发表于:2024年04月11日
浏览量:74478
证券之星消息,中煤能源(601898)04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投资者:中煤能源、上海能源管理层,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上市公司做好市值管理,加大现金分红比例,但是中煤系上市公司视而不见,莫非主要原因就是中煤能源利用存贷款利率差来赚取利润?大股东凭什么可以这样操作?此举难道不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长期下去岂不有掏空上海能源之风险?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煤能源董秘:感谢您对中煤能源的关注。建议参考公司4月3日对相关问题的答复,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上海能源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公司注重对股东的长期、稳定、持续回报,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每年实际执行的现金分红比例均高于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高度关注市值管理,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各类风险防范,持续打造依法合规、稳健透明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资产质量持续改善,经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保持了良好盈利能力。下一步,公司将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营形势,凝心聚力推进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